• 好孕天使(北京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当事人)因发布虚假广告等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。京丰市监处罚〔2023〕256号显示,当事人从事提供生殖医疗咨询服务的经营活动。

    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25日,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悬挂有三块对美国、泰国、俄罗斯生殖特点介绍的宣传展示牌,宣传内容包含:“美国生殖优势,孩子成为美国公民……”“泰国生殖特色,如你所愿生♂生♀……”“俄罗斯生殖特色,合法代怀孕生殖……”,在俄罗斯整个国家地区,代怀孕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。而且俄罗斯征招代怀孕妈妈的条件十分严苛,必须是18-35岁,且自然生产过一胎的健康妈妈。”;“国内目前分公司已遍布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深圳、成都、武汉、长春、青岛、南昌九大核心城市……”;在“客户案例”中使用了8张婴儿图片。

    另查,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25日,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发布印刷品广告宣传单,包含: “泰国,如你所愿生boy生girl……对于想要生boy或girl或多胞胎的父母来说,高技术和高性价比的泰国无疑是不二之选”等;“……目前分公司已遍布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深圳、成都、武汉、长春、青岛、南昌九大核心城市……”;在“客户案例”中使用了8张婴儿图片。

    再查,2021年9月1日,当事人在自设网站上发布广告,内容有:“……目前分公司已遍布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深圳、成都、武汉、长春、南昌七大核心城市……”“现如今,好孕天使已经帮助全球上万家庭实现生子梦想”。经核实,当事人未设立分公司,尚无客户案例,未帮助全球上万家庭实现生子梦想,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。

  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,当事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2021)第九条第(七)项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2021)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(二)项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2021)第五十七条第(一)项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2021)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,对当事人罚款50000元并责令其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,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。

    公开资料显示,好孕天使(北京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,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。法定代表人为周美英。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推广;健康管理(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);健康咨询(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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